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消防工作“十二五”規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不斷完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夯實消防安全基礎,提升防火和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實現“十二五”期間兵團消防工作的跨越式發展,為兵團經濟社會大建設、大開放、大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兵團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兵團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結合兵團消防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大力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加強兵團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兵團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創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實責任,強化預防,整治隱患,夯實基礎,進一步加強火災防控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為兵團經濟社會跨越發展和職工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主要目標和任務
——到2015年,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等法規,建立健全兵團各級社會消防安全責任制并使之得到有效落實,城鎮、連隊公共消防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職工群眾的消防安全素質和意識明顯提高,社會預防和抗御火災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爭取消防現役力量,由兵團編辦、發改委、安監局、財務局、公安局聯合調研形成兵團現役消防應急隊伍的建設方案,報請兵團向國務院申請建立兵團現役消防隊伍。“十二五”期間先在兵團四個新建城市(阿拉爾市、圖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北屯市)和兵團本級建立現役機構。
——推進城市(鎮)、團場專職消防隊伍建設,全面加強應急救援工作,逐步建立覆蓋兵團城市(鎮)、團場、工業園區、連隊的滅火和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加強消防裝備建設,全面提高兵團火災及災害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抓住中央推進兵團跨越式發展的歷史機遇,全面加強兵團消防安全保障水平。2014年,制定《兵團消防安全保障標準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并把落實消防安全保障經費納入工作職責,與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制一同部署,一并考評。積極爭取中央補助,促進兵團消防事業發展。“十二五”期間兵、師、團三級應設立消防安全專項經費,主要用于公共消防安全基礎設施投入、消防裝備建設、人員培訓、轄區專職消防隊伍建設保障等。
三、發展原則
——按照構建兵團城市、墾區中心城鎮、一般團場城鎮、中心連隊居住區協調發展的新格局要求,統籌城市與團場、墾區中心城鎮與周邊一般團場城鎮、團場城鎮與連隊協調發展,促進“三化”聯動。
——抓住新疆大開發和中央推進兵團跨越式發展的戰略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既要有統一目標,又要因地制宜,石河子、五家渠、阿拉爾、圖木舒克、北屯、鐵門關及擬新建城市的消防安全公共服務要納入建設規劃統籌實施。要充分考慮城市發展需求,結合《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研究制定本地區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的建設方案,并在“十二五”末之前予以完成。
——貫徹“講求實效、打好基礎”的原則,保證消防工作的各項建設因地制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將兵團現役消防力量建設納入兵團大發展、大建設項目總體規劃,多渠道、多方位協調中央解決兵團公安消防現役力量建設。
——按照“資源節約型”的要求,以規劃為先導,在城鎮布局等方面進行科學設計,科學劃分功能布局,合理安排配套設施。各師要將團場城鎮和中心連隊居住區的消防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師域規劃統一配置,統籌安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形成團場城鎮、中心連隊居住區消防設施的合理布局。
——按照“行政(政府)主導、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原則,健全城鎮消防規劃編制、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