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嚴格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負責制。實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制度。嚴格安全準入,嚴肅查處“三違”行為。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企業達標升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力爭到2011年,煤礦生產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到2012年,非煤礦山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五級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到2013年,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和商貿等工貿行業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到2015年,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企業全部實現安全標準化達標。推動企業按照不同崗位及工藝分別制(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落實企業每月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以及煤礦、非煤礦山企業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的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費用、責任保險、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規范高危行業企業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帶隊持續開展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事故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和職工(農民工)的安全培訓制度。
五、不斷完善安全監管執法體系
各級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人口數量、企業數量、地區生產總值、產業和行業狀況等因素,建立健全適應當地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需要的監管執法隊伍。鄉鎮(街道)應當建立安全監管機構,配備與當地安全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監管人員,明確必要的工作經費、裝備及其它工作條件,有條件的村居、社區應當配備安全協管員。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建設資金投入力度,到2012年,完成安全監管執法車輛、事故搶險指揮車輛和專業救援隊伍應急救援基本裝備的配備以及現場檢測設備、現場調查取證與分析設備、辦公設備和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各類工業園區、開發區要明確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與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由其代為履行部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選拔與培養機制,分級分類建立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崗位能力評價體系。實施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工程,到2015年各級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培訓及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專題業務培訓覆蓋率達到100%。推進安全監管部門工作條件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省、市、縣三級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設施建設達到標準配置要求。建立完善各級政府安全生產信息門戶網站,推動實施安全監管執法政務信息公開制度。
六、持續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方式
健全重大隱患逐級掛牌督辦、公告、整改評估制度,強化重大隱患登記、銷號和查詢管理。建立省、市、縣三級重大危險源動態數據庫,推進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建設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構建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預警機制。實施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援助與服務示范工程。強化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建立基于企業風險的分類分級監管機制。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完善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制度。推進企業開展安全生產誠信建設和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完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公告發生重特大事故、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較大事故、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名單。建立與企業信譽、項目核準、土地供應、證券融資、銀行貸款、工傷保險費率等方面掛鉤制約聯動制度。
七、推進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加快安全技術研究、應急救援指揮、調度統計信息、考試考核、危險化學品登記、職業危害監測、宣傳教育和執法檢測等省、市級安全監管支撐機構建設。到2015年省級各類技術支撐機構工作條件100%達到基本配備標準;安全生產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和關鍵技術準入的測試分析能力達到90%以上。健全省、市、縣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專家隊伍,加強高層次職業安全衛生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卓越安全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推動落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培育發展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機構。鼓勵和支持企業辦好技工學校,加快培養高危行業(領域)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實施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分類監管,完善技術服務質量綜合評估制度。規范并糾正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培訓和咨詢等安全生產中介組織從業行為,推動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開展安全基礎理論和安全管理技術研究,以及安全生產關鍵技術及裝備研發,推動先進適用的信息化技術和其它安全防范技術得到廣泛應用,促進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升級。加快“金安”二期工程建設步伐,繼續推進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建設,實現省、市、縣、礦四級監控平臺數據共享、分級監控和遠程監察。強化源頭管理,探索應用物聯網技術,實現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與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監控信息交換。
專欄4安全科技產學研重點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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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基礎理論研究:典型工業事故災難防治基礎理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礎理論;安全生產經濟政策。
技術及裝備研發:煤礦重大事故預測、預警、防治技術及裝備;非煤礦山典型災害預測控制技術及裝備;重大工程與公共基礎設施安全保障技術;化工園區定量風險評價和安全容量分析;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控一體化技術;大型油品儲罐區安全控制技術;快速高效先進無損檢測與監測技術及設備和基于風險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技術;高危職業危害預防技術;安全生產物聯網技術;事故快速搶險及應急處置技術與裝備;個體防護裝備;事故調查技術及裝備;新型交通管理設施和交通安全設施的研究開發與應用。
安全管理科學研究:安全生產法規政策體系運行反饋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模式與決策運行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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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
各級政府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資源普查、登記、建檔等工作,做好必要的應急裝備和救援物資儲備保障,加強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到2011年,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型企業等專業救援力量,建立礦山、危險化學品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在煤礦、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集中的縣(市、區)建立滿足需要的區域性應急救援隊伍。加快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息平臺建設,到2012年,完成省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各設區市及重點縣(市、區)應急救援平臺建設;到2013年,實現省、市、縣應急信息平臺互聯互動。建立健全高危和大中型企業應急管理機構,健全應急救援協調聯動和預測預警工作機制。煤礦、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企業要依法建立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生產規模較小的企業要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與專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鼓勵和支持化工企業聚集區、礦產資源聚集區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一體化示范工程建設,推進閩西、閩中省級礦山救護隊建設。規范各級政府、部門和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評審、發布、備案、演練和評估工作,完善企業與政府應急預案銜接機制,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
九、推進教育培訓和安全文化建設
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長效教育培訓機制和安全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推行安全生產考培分離制度,建立安全培訓質量考核與效果評價制度。強化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操作人員安全培訓。加強企業班組安全建設,建立完善班組管理體系。實施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化工程,嚴格實行企業職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后上崗制度。鼓勵企業先招生后招工。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推動建立領導干部素質教育增加安全生產教學內容的規定,實施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干部安全培訓工程。協調推動教育部門將安全防范知識納入國民教育范疇。建立完善各級安全宣傳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宣傳教育計劃,整合全省各類安全宣傳教育資源,建立覆蓋全省的安全宣傳教育網絡。推廣龍巖新羅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實踐基地”建設經驗。推進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和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建設。深入開展安全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行動。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海西安全發展行”、“《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保護生命、安全出行”、“消防119”、“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崗”等宣傳教育活動;扎實推進“平安暢通縣區”、“平安漁業示范縣”、“平安農機示范縣”、“平安鄉鎮”、“平安校園”等創建活動;定期舉辦各類安全演講比賽、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書法和繪畫比賽、安全文藝晚會等活動。
十、推動實施安全生產重點工程
“十二五”期間確定實施11項重點工程。隨著工程的實施,對實現“十二五”安全生產專項規劃目標將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重點工程(項目)實施前,各相關責任部門要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具體的建設目標、建設內容、進度安排、資金籌措方案等意見,按規定程序報有關部門審核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