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地震局網站消息,地震局近日發布《地震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辦法》指出,地震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震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辦法》稱,地震應急預案包括政府預案、部門預案和單位預案。政府預案分為國家、省、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預案。
《辦法》指出,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震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地震應急救援工作職責的部門負責本行業地震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辦法》強調,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地震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地震應急救援工作職責的部門負責本行業地震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辦法》要求,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應當遵循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見、專家論證、批準和發布工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