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恢復重建和應急準備
震后的恢復重建工作是一個長期、艱苦的過程,既需要受災群眾的堅強自助,也需要各方力量的大力支持和幫助,更需要政府有關部門的統籌協調。只有三方面相互配合、統一聯動,才能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高效、有序進行,盡快重建受災民眾的物質和精神家園。提高巨災應急準備能力也是恢復重建階段應當著力考慮的一個問題。
薛瀾:第一,要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將災區公眾有機地組織起來,參與到重建工作中去,防止出現中央政府“過度救災”的傾向。第二,要將當地力量和外來支援結合起來。對口支援模式在具體執行中存在著資源浪費等弊病。從蘆山地震的災情來看,此次地震的災后重建不宜展開大范圍的“對口援建”,可主要以四川省內相關地市有針對性地支援為主,減少單向輸入式重建方式,推進多元參與式重建,突出當地政府與社會在重建中的作用。第三,要將老百姓需求和重建規劃結合起來。災后重建的真正含義不僅僅是修路蓋房,而是社區的重建。文化和人情上的需求應該在規劃中得到充分體現,而不是按照規劃圖紙建起來一排排“標準廠房”。這就需要在重建的過程中充分征求民意,吸納老百姓的意見,將重建的社區視為“家園”而不是“房屋”。
張侃:要按照“政府主導、專業力量支撐、社會資源融入”的“共建”方式逐步將心理援助納人國家災后援救體系。當前災后心理援助問題,不是領導不重視,也不是群眾不需要,更不是缺少專業人員的指導和具體工作方法,而是各級地方政府如何切實將心理援助納入災后重建的方案之中,并列入預算。玉樹地震后的心理援助就納入了整個災后重建規劃,取得很好效果,值得其他地方借鑒。
許燕:在恢復重建過程中,必須重視心理重建工作。首先,政府各項災后應對措施應充分考慮災區民眾心理需求,防止人為的不良事件(個體或群體事件)爆發。政府部門在制定具體的政策或提出工作要求時,對一些易忽視群體要引起重視。例如,汶川地震后出現官兵心理失調、教師職業價值感喪失等現象。政府應加強對災區這些群體的創傷心理輔導,通過工作輪休、派駐干部、教師支教、士兵修養等方式,防止持續壓力對他們造成嚴重身心問題。其次,政府應統籌國內外的專業力量,建構統一協調的災后心理援助體系,避免出現汶川災后心理援助工作中的問題,如援助人員來源紛雜、步調混亂、援助儀器和資料匱乏,或資源過剩導致浪費等現象。第三,培養當地的災后心理危機干預隊伍,保證長效機制的運行。精神重建難于物質重建,需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當外部力量逐漸撤出時,當地的專業力量要能夠承接起來。
喬仁毅:目前我國應急管理體系與有效應對復雜多變巨災的需求還不適應。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有待加強。城鄉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防范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基礎能力仍待提高。一些地方和部門風險防范意識不強,社會公眾防災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知識不足。要建立健全應對巨災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政策措施和應對方案,推進巨災防御工程建設,開展應對巨災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要設計和出臺符合中國國情的巨災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巨風險準備金制度,提高巨災風險分擔和轉移能力。
劉鐵民:從長遠來看,為了提高巨災應急指揮與協倜能力,應創新應急管理思想,將應急管理模式真正由側重救災響應的事故推動型變為防災準備型。提高應急準備水平,把巨災應對作為應急管理的核心目標。應進一步總結和反省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經驗教訓,盡早啟動重大突發事件情景構建工作,從國家層面對重大突發事件進行情景構建,確定應急管理的總體目標愿景。組織專家和相關應急管理部門合作開展巨災情景構建基礎性工作,研究這些情景可能出現的一般性過程、后果和基本應對策略與具體任務,依據情景對以往和本次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全過程進行對照評估,注意發現其中的缺陷與不足,尤其是暴露出的脆弱性問題,從而為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我國應急管理規劃、應急預案制訂和應急培訓演練提供指導。
本文轉載自《中國應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