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發展戰略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為根本宗旨,堅持科學、依法、統一和合力推進地震應急救援工作,以提升應對大震巨災的地震應急救援能力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地震應急救援工作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地震應急救援體制機制法制,提高應急救援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為防震減災事業的發展做出新貢獻。
二、基本原則
協調資源、優化配置。堅持中央、地方、基層上下貫通,政府、軍隊、專業救援力量、社會救援力量緊密協作,注重系統內外統籌協調,部門之間相互配合,社會資源優化配置,形成縱向聯動、橫向協調、專群結合、共同應對的工作局面。
創新管理、強化服務。深化地震應急救援工作行業管理和社會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創新管理機制,發揮社會管理職能。著眼政府、社會和公眾對地震應急救援決策服務、科技服務和公共服務需求,強化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方式,健全服務體系,提高服務效能。
突出重點、應對巨災。在整體推進各地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發展的同時,突出重點,支持強震多發區、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的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以應對大震巨災為目標,規范各方面的任務和行為準則,確保地震應急救援工作依法、有序、科學發展。
依靠科技、整體提升。緊密依靠科技進步,注重實用化高新科技手段的應用,著力提升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科技含量、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重點扶持地震應急救援領域的理論創新、關鍵技術、實用技術研究、裝備研發和成果轉化等。
合理布局、分類指導。地震應急救援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要合理布局當前和長遠、局部和全局、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其他地區、城市和農村、西部和東中部、重點和一般等工作,把握中央與地方、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工作發展水平,加強分類指導,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應急救援工作實際出發,有序推進、平衡發展。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入市場機制,調動各方面參與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積極性。促進政府管理和社會參與相結合、軍地應急救援行動相結合、地震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和志愿者力量相結合,加強基層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提高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社會化程度。
三、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健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區域聯動、軍地協同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建立較為完善的應急救援法制體系、全面覆蓋的應急預案體系、全國一體化的應急指揮體系和精干高效的專業救援系統,夯實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基層基礎,建設地震應急救援隊伍、救援物資儲備體系和應急避難場所,有效提升全社會的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專業地震應急救援支撐與服務能力基本滿足應對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的需求,應對特大地震災害事件能力顯著提高。
(二)指標體系
應急預案覆蓋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組成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地震應急預案覆蓋率達到100%,基本實現街道、社區、村以及交通、鐵路、水利、電力、通信、學校、醫院、核電、工礦企業等應急預案的全覆蓋。
應急響應能力。地震發生后,各級地震應急部門快速響應,各級各類應急救援隊伍迅速啟動。震后30分鐘內各級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啟動并提供基礎信息服務;震后1小時內給出初步快速評估結果,7級以下地震的結果精度控制在數量級范圍內,7級以上地震的結果根據破裂過程、儀器烈度等參數動態修正;震后1小時內啟動地震應急救援行動,震后2小時內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地震現場應急隊等趕赴地震災區。
災情獲取能力。建立天空地一體的地震災情獲取系統,震后2小時內獲取人員傷亡和房屋破壞信息,震后3小時內提供災情預評和破壞范圍初步估計結果,震后12小時內獲取極災區的破壞圖像,震后24小時內獲取災區的高分辨率遙感圖像。
現場處置能力。震后2小時內組成現場指揮組織體系;24小時內實現地震現場應急通信前后方實時暢通和現場應急隊伍全覆蓋;地震現場應急隊具備48小時自我保障能力;國家和省級地震部門迅速啟動支援災區市縣地震部門應急能力行動,提升災區市縣地震部門24小時內恢復應急工作能力。
緊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地震專業救援隊伍體系,震后6小時內專業救援隊伍的機動覆蓋率由國土面積的33%提升到90%;建立較為完善的地震緊急救援物資儲備與調配體系,實現救援行動自我保障。
應急避險能力。開展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地震危險區的風險評估,編制地震災害風險圖和應急對策;應急避難場所基本滿足災民的避險需求,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規范的應急避險通道,配備救生避險設備。在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建立社區群眾自救互救組織,開展培訓演練,增強群眾的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災害評估能力。震后24小時內劃定人員搜救重點區域,提供極重災區初步范圍、極震區最大烈度、房屋破壞比率等;48小時內提供重災區初步范圍;72小時內提出重點排查鄉鎮和村莊社區,初步確定地震災區范圍和區域等級;6級及以下地震3天內初步給出地震調查烈度分布,6級以上地震5天內初步給出地震調查烈度分布。
科技支撐能力。重點解決災情預判、災情獲取、協調指揮、人員搜救、災害評估等關鍵技術,顯著提升3小時內災情預判精度、24小時內災情獲取能力和72小時內人員搜救能力。加強衛星航空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和物聯網等高新技術的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