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罰決定書文號:興財罰〔2025〕6號
二、項目編號:GDXZ-ZG-2024363
三、項目名稱:興寧市應急管理局森林防滅火裝備器材采購項目
四、相關(guān)當事人
當事人:興寧市應急管理局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11441481MB2D2821X5
地 址:梅州市興寧市興田街道興南大道北92號
五、基本情況
經(jīng)查,興寧市應急管理局在上述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中,招標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
六、處罰結(jié)果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本機關(guān)責令興寧市應急管理局限期改正,對興寧市應急管理局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興寧市財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