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罰決定書文號:興財罰〔2025〕5號
二、項目編號:GDXZ-ZG-2024363
三、項目名稱:興寧市應急管理局森林防滅火裝備器材采購項目
四、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廣東協作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402MA53NW3K4C
地 址:梅州市梅縣區憲梓中路客家文化城(百福豪園)F棟23號復式店
五、基本情況
經查,廣東協作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上述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中,招標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的規定。
六、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機關責令廣東協作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對廣東協作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興寧市財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